《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广大市民弘扬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在献血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单位。为表彰先进,鼓励社会、公民关心、支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对2012-2013年度在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者作出表彰,济宁市再次被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的光荣称号,济宁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被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特别奖”,兖矿集团兴隆镇煤矿被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1908名献血者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31名志愿者获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5名献血者获得“无偿献血终生荣誉奖”。
1998年以来,济宁市的无偿献血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许许多多爱心人士参加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来,100多万人次参加献血,其中献血3次以上的长期固定无偿献血者已达2.5万人,机采成分血队伍2074人,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1587人。多年来,我市血源队伍建设呈现平稳发展的态势,没有出现“血荒”现象,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及高度评价,前后4次荣获“山东省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和“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荣誉称号。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对无偿献血事业的高度重视,得益于“一次献血终身受益、一人献血 全家受益”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人性化关爱政策,得益于全市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更是血站人辛勤努力工作的结果。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是指对无偿献血事业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依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给予的奖励,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