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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中心血站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拟表彰名单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的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启动了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统计报送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4〕84号)要求,现对济宁市中心血站拟申报的6152名获得表彰的献血者名单进行公示(其中,终身荣誉奖86名,金奖1195名,银奖1466名,铜奖3405名),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至28日。无偿献血奉献奖表彰奖项及条件依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的规定第四条 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第六条 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四)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本次表彰统计献血次数的截止日期为 2023年12月31曰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依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现公示济宁市中心血站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拟表彰名单请扫码或长按识别二维码查询拟表彰名单您可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查询您的具体无偿献血次数。请广大献血者核对,并相互转告,关注“济宁献血”微信公众号,如发现遗漏或错误,请在5月28日17:00前和我们联系,联系电话:4006573369(工作日:8:00-11:30,14:00-17:30)济宁市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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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拟表彰名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的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启动了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统计报送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4〕84号)要求,现对济宁市中心血站拟申报的6152名获得表彰的献血者名单进行公示(其中,终身荣誉奖86名,金奖1195名,银奖1466名,铜奖3405名),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至28日。
无偿献血奉献奖
表彰奖项及条件
依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的规定
第四条 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
第六条 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四)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本次表彰统计献血次数的截止日期为 2023年12月31曰 。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第二十二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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