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采供血控制程序 (采供血应急预案)-法律法规-济宁市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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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采供血控制程序 (采供血应急预案)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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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中心血站  程序文件 应急采供血控制程序
(采供血应急预案)
文件编号 JNXZCX---68
文件依据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 18.2
ISO9001:2000---7.5.1
年份/版本/修改状态 2017/D/0  共6页
 
1. 目的
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血液供应,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能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应急状态下血液采集、供应工作的控制。
3. 职责:
血源科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采供血预案的建立及持续改进工作;
4. 程序内容
程序流程图
↓↓
 

4.1组织机构
  4.1.1 突发事件应急采供血工作领导小组
(1) 组长:站长
(2) 副组长:站领导班子成员
(3)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4) 突发事件应急采供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采供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分管站长为应急办主任,具体负责紧急情况下的组织协调工作,成员为血源管理科、体检采血科、血液供应科、办公室、邹城采血点负责人。
  4.1.2工作小组
(1) 血源组织工作小组       组长:血源科科长;成员:血源管理科及邹城采血点综合服务室工作人员。
(2) 体检采血工作小组       组长:体采科科长;成员:体采科及邹城采血点体采室工作人员。
(3) 血液检验工作小组       组长:检验科科长;成员:检验科工作人员。
(4) 成分制备工作小组       组长:成分科科长;成员:成分科及邹城采血点成分室工作人员。
(5) 血液供应工作小组       组长:血供科科长;成员:血供科及邹城采血点血供室工作人员。
(6) 质量控制工作小组       组长:质控科科长;成员:质控科及邹城采血点质控室工作人员。
(7) 后勤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后勤科科长; 成员:后勤科工作人员。
(8) 设备、耗材供应工作小组 组长:物资供应科科长;成员:物资供应科工作人员。
(9) 办公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
4.2人员职责
4.2.1组长职责
(1) 负责采供血预案的制定、组织实施、人员培训、演练、效果评估及持续性改进
工作;
(2) 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及Ⅰ级预案的启动工作;
(3) 负责立即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应急办;
(4) 负责信息发布的领导工作。
4.2.2副组长职责
(1) 协助组长工作,并在组长授权下工作;
(2) 负责紧急情况下行使组长权力,部署应急预案;
(3) 负责及时了解血液库存情况和临床用血情况并向组长汇报;
(4) 负责信息发布的具体实施工作。
4.2.3应急办公室职责
(1) 负责实施采供血应急预案人员培训、演练工作;
(2) 负责联络工作;
(3) 负责汇总预案实施进度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4) 负责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实施信息发布工作。
4.2.4血源组织工作小组
(1) 负责建立和发展应急血源队伍;
(2) 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献血动员和组织工作;
(3) 负责协调血液采集工作;
(4) 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2.5体检采血工作小组
(1) 负责实施应急采血工作;
(2) 负责无偿献血现场的献血动员和组织工作;
(3) 完成突发事件应急采供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2.6血液检验工作小组
(1) 负责实施应急血液检测工作;
(2) 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2.7血液供应工作小组:
(1) 负责及时了解临床用血动态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办)报告;
(2) 负责指导、动员临床进行择期手术,控制不合理用血;
(3) 负责以快速、便捷的方式将血液送达医院;
(4) 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2.8质量控制工作小组
(1) 负责应急采供血全程质量控制工作;
(2) 负责不合格血液及血液制品处置工作;
(3) 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2.9后勤保障工作小组
(1) 负责基础设施正常使用状态的保持;
(2) 负责应急状态下特殊后勤物资的供应;
(3) 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2.10设备、耗材供应工作小组
(1) 负责采供血关键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的保持;
(2) 负责采供血关键设备及物料的供应;
(3) 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2.11办公保障工作小组
(1) 负责准确、高效的做好应急车辆调度等办公设施的准备工作;
(2) 负责为参加实施预案的人员提供生活等应急保障;
(3) 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3应急预案分级
根据血液需求量及血站供应能力分为三级:
4.3.1 Ⅲ级应急(黄色):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供血机构血液的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含待检血液)连续3天低于5个工作日正常发血量。
4.3.2 Ⅱ级应急(橙色):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供血机构血液的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含待检血液)连续2天低于4个工作日正常发血量。
4.3.3 Ⅰ级应急(红色):出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供血机构血液的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含待检血液)低于3个工作日正常发血量。
4.4识别及报告
4.4.1信息接收
 (1)信息来源:a)市应急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献血办,b)市卫生急救指挥中心c)各医疗机构,d)血液供应科。
(2)信息接收:全站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发现、接收的应急信息,均应及时记录与处置。
4.4.2信息报告
接到或发现信息后,由相关人员5分钟内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应急办主任。填写《应急采供血需求记录》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需求,报送应急办主任审批。
4.5启动
(1) 应急办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及等级。
    (2) Ⅲ级应急(黄色)、Ⅱ级应急(橙色)由应急办主任启动,Ⅰ级应急(红色)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
(3)启动指挥调度系统,应急办通知各应急工作小组长按要求组织人员尽快到岗。血源组织工作小组、体检采血工作小组、血液检测工作小组为第一梯队,接到通知后本科室工作人员须在15分钟之内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其余工作小组在25分钟之内到达。必要时填写相关考勤记录。
(4)依据本预案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政府、省献血办报告。
 4.6处置
4.6.1  Ⅲ级应急(黄色):
⑴应急办通知相关应急工作小组,通过加班的方式完成保障临床紧急需求的采供血工作,保持相关记录。
⑵血源组织工作小组,进行应急招募,动员固定献血者、团体献血,填写《应急招募活动记录》。
⑶体检采血工作小组通过增设献血点,延长采血时间,节假日加班等方法,按临床需求实施采血,保持相关记录。
⑷成分制备工作小组按需求制备成分血及放行成分血,保持相关记录。
⑸血液检测工作小组按照国家规定项目进行检测,保持相关记录。
⑹质量控制工作小组对合格血液批准放行,保持相关记录。
⑺通过加班方式仍无法满足用血需求,由应急办提出申请提升应急响应等级,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
4.6.2  Ⅱ级应急(橙色):
⑴在Ⅲ级应急动员的基础上,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评估缺血的数量及时限,确定组织爱心单位(团体)和固定无偿献血者的范围。联系应急献血单位(团体)由血源组织工作小组负责落实。
⑵血液供应组根据临床用血和库存血液情况,做好血液发放的调控,必要时做好外调血液的相关工作。
⑶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献血办,向省内其他血站求援,申请血液调配。
4.6.3  Ⅰ级应急(红色):
⑴在二级应急部署的基础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向市应急办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经批准后,立即联系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进行宣传和动员,号召全社会参与献血。
⑵应急办公室和血液供应工作小组通知医院严格控制输血指征,动员患者择期手术,必要时动员患者家属互助献血,以缓解血液短缺状况。
⑶从其他采供血机构调入血液。应急办向省献血办提出调血申请,联系、落实调血种类数量、时间、运输方式等。血液供应工作小组及时做好调血前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完成血液交接核对工作,同时做好现有库存血液的合理调配、发放。办公保障工作小组负责协助安排调血车辆。
⑷血液检验工作小组、血液制备工作小组、质量控制工作小组应各司其职,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⑸设备、耗材供应工作小组及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做好采血物资、车辆以及水、电、通讯等物质、后勤保障工作。
4.6.4注意事项
⑴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做到头脑冷静,忙而不乱,迅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⑵所有人员保持通信工具畅通,随时传递信息。
⑶血液供应工作小组及时和用血医院联沟通,掌握临床用血信息,告知用血医院血液库存信息,合理调配血液,保证紧急医疗用血。
⑷正确面对媒体,引导舆论。
4.7预案的终止
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血液库存、临床用血等情况,适时终止预案,并发布通知。
4.8责任追究及奖惩
4.8.1 该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部门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各组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必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不得随意更换电话号码),接到通知后,按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听从调配。
4.8.2 因个人原因延误工作或应对突发事件中不服从调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相关规定追偿或处罚。
4.8.3 对应急预案实施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9总结评估
4.9.1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⑴应急办对血站全体员工进行本应急预案的培训,使其了解预案的运作方式,清楚自己在应急预案中的角色。
⑵定期组织演练,以验证应急预案的合理性、适宜性及工作人员在执行应急预案中的反应能力,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增强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可靠性。
4.9.2应急办对本预案制订、演练、实施等过程中的上下环节内容进行总结评估,填写《应急用血保障工作评估记录》。必要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保持记录。评估总结中发现的疑似不合格项上报质管办,执行《不合格项管理控制程序》。
5. 相关文件
《血液库存管理控制程序》
《无偿献血者招募控制程序》
《血液的隔离与放行控制程序》
《不合格项管理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CX/JL-68-01  《应急采供血需求记录》         
CX/JL-68-02  《应急用血保障工作评估记录》
编制:_____           审核: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
修改日期:2019年3月12日          发布日期:2019年3月12日          执行日期: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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